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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總顧問專欄】標準造店不標準 考驗執行力

你的造店有標準嗎?這決定了連鎖複製的有效性!另一方面,有標準卻做不到,所謂「標準造店不標準」的問題,也是層出不窮。

與連鎖不同,單店業者造店時非常兩極化,要不是以最低成本開店,要不就是意在打造獨特風格,並不特別考慮成本。

連鎖造店則有其標準,經過初期造店投入,總結產出成果後,多會建構外觀、內裝、坪數、動線、陳列等造店標準,藉以設定預算,進行成本控制,並持續精進開店的投資報酬比,強化其成果。

但造店標準是否只有一種?實務上又如何面對選址時店舖坪數大小不一的問題?有些連鎖企業空有標準,實際上隨著承租店的面積或大或小,理由是地點適合最重要,當標準遇上現實,也就計劃跟不上變化了。

首先,連鎖店的標準規格不只一套,以英國最大量販體系TESCO為例,有4種標準店─

1.特大店(TESCOExtra):TESCO旗下的大型倉儲店,體現大而全,銷售的所有商品都能在此買到,店體面積超過2,000坪,最大可達5,000坪。

2.標準店(TESCOStores):是TESCO標準形式,以銷售食品為主,非食品商品為輔。其為TESCO最常見的店型,亦是主力經營型態,一般為800到1,000坪。

3.城市店(TESCOMetro):店舖面積介於標準店與便捷店之間,營業面積多在300坪左右,主要為在城市佈點規劃,必須緊實營業面積,以利選點,並控制在城市中建店的成本。

4.便捷店(TESCOExpress):體系中的小型店,65坪以上即可佈點,以銷售食品為主,利於廣佈於城市中心,便利居民購物,接近便利店。

對於絕大多數連鎖企業而言,造店的規格還是以一種為佳,畢竟簡單化是連鎖的王道,就算有數種標準,也如TESCO一樣是計劃的結果,而不是跟著承租的物業變化。

在商圈選址實務上,店舖面積大小不一,究竟標準與現實之間如何取得平衡?

例如,在台中漢口街一處三角窗,有一幢五樓建物,一至五樓總面積逾200坪,屋主不願分層出租,繼光香香雞承租下來後,僅用一樓三角窗最菁華的20坪,其餘閒置。

又如,連鎖企業經常共伴設店,透過成群結隊,資源共享,更有業者會將一大店租下,再切割成若干小店分租,如歇腳亭南陽店,成立物業部門,專司對外招租,將自身所需之外的店舖面積分租。

這些都是連鎖企業為履行標準化,在選址時做出的因應對策,前者寧可閒置物業,也不隨之變大變小;後者採用合租分享,或增設組織功能因應,恪守標準造店,克服選址先天限制,面對自己訂定的標準,沒有藉口。

標準造店不標準,其實就像一面鏡子,映射出連鎖企業對標準實踐的能力。

(本文作者為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總顧問)

圖片來源:TESCO官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