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5開學,緊接著228檔期,春節後第一個連假,預計仍延續抗疫基調,民生消費以剛需為主,例如學用品、日用品、小吃餐飲,維持基本消費的節奏。
疫情終究會過去,商業服務業必須從中學習,如何才能將損害降到最低?
舉例來說,同樣是零售業,有業者祭出裁員、放無薪假,但有業者卻鼓勵同仁放年假,這之間差異其實非常的大。
大環境遭受不可抗力因素,順勢裁員的確是「好」時機,但社會觀感呢?同仁心理呢?勞資關係呢?此時裁員,恐怕沒有被裁的也心涼了吧!
而放無薪假共體時艱?小年夜武漢宣布封城,計算上班日真正進入疫情影響期還不到一個月,若一家企業現金儲備率不足一個月,病毒未倒信心先趴,得不償失。
保持戰力 抓緊顧客
《勞基法》第38條規定:服務年資滿半年的員工即享有年假。因此趁著疫情之時,生意清淡、人力閑置,有的企業鼓勵員工先休年假,更有企業運用疫情期間提前規畫培訓課程,都是更好的做法。
我們都知道,機會屬於準備好的人,對企業經營亦復如是。通常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之後,會有兩種消費的推力,一是遞延型消費;另一是補償型消費。
一、遞延型消費:依消費者購買行為,消費品可概分為便利品、選購品、特殊品與冷門品四類,在天災人禍或重大疫情出現時,除便利品之外的消費行為都會被遞延,其中對於沒有品牌忠誠度的選購品而言,沒有遞延效果,這種消費即會消失,也就是一種消費陷落的狀況,服飾門市面臨的問題即是一例。
二、補償型消費:受到不可抗力或疫情的籠罩,消費購買行為在受到一定期間的壓抑之後,一旦狀況解除,就會產生補償性的消費,例如大吃大喝一頓、呼朋引伴去KTV歡唱等等,這是一種解除壓力的做法,也是政府要發振興消費券的立基所在。
無論是遞延型消費或是補償型消費,想要掌握後新冠肺炎商機,必須要眾志成城,若人心潰散,或因預防性裁員,後繼無力,又怎能承接好商機呢?
消費力很重要,但消費信心更重要;企業保留實力很重要,但保留員工的信心更重要!
(作者是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總顧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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