連鎖效應/抄襲式經營 三大罩門

不僅是論文會抄襲,市場中抄襲的現象,在商業服務業中也是屢見不鮮。不同品牌間,從店格、商品到文宣,都有似曾相識的影子。

 

加上在商業服務業中,有許多是開店型的公司,這些公司主要的營業項目,就是協助客戶開店,只要客戶說喜歡哪一個品牌的風格,他們也就立馬抄襲,目的就是為了賺快錢。

 

一個新業態被確立之後,競爭者就會湧入,本來工作站的配置就大同小異,再加上刻意的相互學習,也就產生了同業間「夫妻臉」的現象,例如美國的快餐連鎖和台灣的茶飲連鎖,是不是都有夫妻臉的印象呢?!

 

正因為如此,才會有SHAKE SHACK和永心鳳茶的市場空間,也就是訂製一個完全不同的座標,思考如何與同業間做出差異,創新與差異才是市場常勝之道!

 

經常參與許多連鎖店的品牌塑造,尤其是與設計師在互動時,多會收集國內外一些的商標、店格的照片,以利雙方間的溝通能有效達成一致。我也會提醒品牌,若有時發現設計師用抄的,也要提出自己的意見主張,不能隨波逐流。

 

抄襲本來就不對,抄襲一張圖片或商標,侵權行為很容易成立,但抄襲店格與商品卻甚少受責,也由於抄襲的代價很低,經常會發現某些不同品牌的店,賣著大同小異的商品,而店格除了招牌不同,內裝也很相像。

 

用抄襲來面對市場開拓,經常會撞上三大破功點:

 

一、只有抄襲沒有經營:經營就是抄襲者最大的破功之處,不好好經營,以為抄得像就能雞犬升天,這是對經營最大的誤解,若想有所發展,還是要把重心拉回經營之上,而不是一味盯著別人在做什麼。

 

二、只知抄襲不知原由:抄來的路走不遠,最重要的是背後的來龍去脈,以及真正的精髓所在,沒有地基的房子蓋不牢,抄襲也會敗在知識的基礎上,就像許多商品看起來相同,一經體驗高下立判。

 

三、當顧客知道是抄襲:膺品永遠是膺品,真的假不了,假的也真不了,尤其在一路抄襲的過程中,當顧客漸漸知道你是抄襲者,是一個膺品,反作用力亦會如期而至,智財權的觀念正在不斷提升。

 

實務上也有以抄襲開始,後來卻不斷超越、升級,最後反超原創者的案例,但畢竟是絕少數,同時也只抄在最初。經營必須建構屬於企業的核心能力,回歸團隊和營運,畢竟抄得再像也只是外表,還是必須找回自己。

 

產業間相互學習難免,淪為抄襲這不僅是道德底線的問題,也會涉及法律,就算法律無法追溯或懲處,但市場仍有最後的公平正義,顧客也有雪亮的眼睛和判斷的智慧,而抄襲者也永遠得不到創意的滿足,以及創新的回報,這是創業中不可取代的價值。

 

(作者是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總顧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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