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日報 李培芬 (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總顧問)
眼下連鎖企業迫在眉睫的危機是「缺工」,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,商業服務業缺工也已不是一兩年的事了,發展連鎖啟動「加盟」策略,並非只針對「速度」與「通路」,更為關鍵的是「人力資源」。
運用直營、加盟、內創、合資、合營五種模式放大通路規模,連鎖企業對於通路的整合發展多重模式創新,並不是直營與加盟非黑即白而已。
模式創新必須從一家店的三種權利談起,或能打開視野,看見價值創造的關鍵所在。
所謂一家店的三種權利,即所有權、經營權和管理權。直營連鎖是三權合一的模式,加盟則複雜得多,管理型總部以「加盟三金」讓加盟主取得經營權;供貨型總部所主張的管理權集中在供貨協定;開店型和教練型總部則把三權都授權給加盟者。
從店之三權進一步來看內部創業(內創)、合資和合營模式,就能掌握制度設計的差異:
一、內創模式:許多直營連鎖企業都側重內部創業模式,主要是連鎖店的經營者歷練過內部員工的階段,無論理念、素質、能力與價值觀都與總部更為相合,授權開店經營的成功率更高。
內創模式的設計重點並不在於合資,內創制度多有「利他」的設計,例如曼都髮型連鎖,早期內創單店,同仁出資比例只有一至二成,鼓勵同仁在一定的期間內認購八成以上的店股,而後進美髮連鎖品牌甚至有同仁不用出資即可享50%以上分紅權的做法,讓同仁更樂意投入創業。
二、合資模式:加盟連鎖依總部對所有權的涉入,可分為委托、特許、自願、協力與合作五種模式,其中的特許模式,總部與加盟主雖共有單店的所有權,但兩者間並沒有合資關係,合資可說是加盟模式的一種變形,主要是人才取向。
嚴格說來連鎖企業並非缺工,而是欠缺人才,因為每一家店都是一個獨立的經營體,需要經營者來經營,在洽談加盟的過程中,許多總部都為了「取才」,有效降低優秀加盟主進入的資金門檻,而採取合資的模式,以吸引加盟者投入。
三、合營模式:合營與合資模式最大的不同,就是總部和加盟主間並沒有合資關係,合營可說是委託和特許加盟進化而來的。
委託加盟是由總部出資開店,店舖所有權歸總部,再將經營權委託給加盟者經營;而特許加盟則由總部和加盟者合出資源開店,雙方所有權分立沒有合資關係,店舖裝潢、設備的所有權分屬雙方,由加盟主取得經營權。
而合營的另一個名詞叫做「代管」,也就是說加盟者出資開店,再交由總部經營代管的模式即為「合營」。此種模式在人力資源不虞匱乏的地區較為普遍,目前台灣市場較少採用,大陸「名創優品」即採行此模式。
加盟可說是連鎖企業積極的人力資源策略,在商業服務業普遍缺工之時,尤其可確保通路規模的擴張,但在人才難得的今日商場中,更有創意、更靈活的模式才能真正制勝市場。下回將進一步闡述加盟的保活率。
別以直營故步自封,畢竟沒有規模算什麼連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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