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日報 李培芬(社團法人台灣服務業發展協會總顧問)
連鎖總部和加盟店的關係,經常十分微妙,可別以為讓加盟主賺錢,就會一團和氣,加盟雙方往往是在衝突中磨合的。
為何會產生衝突?價值觀、利益分配和制度設計,都會形成溝通障礙。換言之,合作雙方也是交易雙方,這就是立場的不同,甲方乙方本就會付出交易成本。
交易成本有那些?計有搜尋、議價、運輸、締約和履約五項成本,但對加盟連鎖企業而言,前四項成本是創業前的成本,最後一項成本是創業後的成本,創業前是過程,創業後是長期經營的歷程,還有賺錢與賠錢的考驗。
「加盟總部只有一個罪惡,不能讓加盟者賺錢,就是總部的罪惡。」曾幾何時,賺錢的加盟店抱怨也很多,主要是因為總部的管理規定和制度。隨著連鎖規模化、法制化,會調整、改變或加高管理控制力度,例如,升級新一代店、上新速度加快、限縮商圈保障範圍釋放商圈等。
從加盟主的視角來看,日復一日在店裡付出,不明白總部為何總是不食人間煙火,下周要上三個新品、本月要改變付款程序、今天來做標準點檢、戰報通知有新的促銷活動,還要導入新的社群工具,說什麼全通路…,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,新人來來去去又找不到人,心真的好累。
所謂「履約成本」就是365天投入店務,人休店不休。
其實,加盟主也並非只有做牛做馬一條路,還可以透過「複式(多店)」加盟,從「現場管理」進入加盟創業的第二個境界「離場管理」。
加盟總部和加盟主本就是透過合約合作的甲乙雙方,彼此分屬兩家不同的公司,掛上相同的招牌,合作的前提是彼此尊重,兩個融合加一個增值,形成「同一陣線」的合力:
一、理念融合:價值觀差異是合作最大矛盾所在,必須先達到理念的一致,建立企業文化、共同價值、信念協同,都要靠教育,企業理念若不宣貫等於沒有。
二、標準融合:總部說:「結業廢棄」,加盟者說:「還沒過期」;總部說:「定時定量」,加盟者說:「創新創意」…,回歸標準,只靠檢查、稽核不可得,還要投入長期的訓練。
三、品牌增值:總部的品牌行銷是空軍,加盟店服務好每一位顧客是陸軍,顧客的口碑則是浩瀚的大海,能驅動陸空結合,品牌有了影響力,品牌增值雙方都會更加珍視合作。
「教育」與「訓練」才能使「觀念」和「做法」走上「理念」與「標準」的合作又合力。只有合約的合作沒有實務的合力,根本算不上管理型總部,其中的關鍵在於教育,透過課程、影片、內部社群、加盟者大會…,全方位培育養成,不只是訓練手而已。
加盟實務中,還有供貨型、開店型和教練型三種總部,這三種總部主要就是訓練加盟者的手,差異在於合作期的長短,投資教育的成本,也比想像中更大,不見得都願意投資,轉型升級做比說更難。